在笔者看来完全没有必要道歉

2013年10月5日,苏富比亚洲四十周年拍卖晚会上,曾梵志油画最后的晚餐》,以1.8044亿港元(折合人民币1.42亿元)的价格成交,再次刷新了他的个人纪录。中国当代艺术家的作品,以如此高的市场价格成交,在国际上尚属首次。

曾梵志《最后的晚餐》

在拍卖成交后短短十天时间内,到处是记者探寻的目光,处处伴随着好奇与质疑。在曾梵志个人的历史上,2013年书写了几个关键词:香港、苏富比、秋拍、1亿8000万。究竟是什么原因,让曾梵志的《最后的晚餐》,在瞬间竟然如此火爆

为了搞清楚曾梵志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画家,连日来笔者翻阅了大量资料,看了他许多的油画图片,对其创作终于理出了一条脉络。曾梵志首先是一个现代派画家,偶尔也运用后现代手法进行创作,此次天价拍出的《最后的晚餐》,就属于后现代的表现手法。

艺术品的天价,与艺术家无关。艺术品拍卖的二级市场,是收藏家与资本角逐的战场。在这场世纪之巅的紫禁城对决中,艺术家只是一只“下蛋的鸡”,资本市场利用他下的这个“蛋”,导演了一场奢华的收藏盛宴。

行文至此,我想起2005年的一部电影《无极》,当初看过之后,现在脑子里却没有半点儿踪影,印象极深的倒是一位网友制作的滑稽、无厘头的恶搞短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

那位网络制作者,瞬间成为网友热捧的对象,接着又成为新闻追逐的主角。这部网络短片是一部用后现代手法,以戏仿的方式创作的影视评论。作者高超的影片剪辑技巧,立意新颖的评论主题,一时间点击率在各大网站居高不下。

这边,网民狂热地议论,那边,大导演陈凯歌坐不住了。陈凯歌声称要动用法律武器,誓死捍卫自己作品的完整权。而评论者被金钱权势所吓倒,立刻向大导演赔礼道歉。对于这一事件,在笔者看来完全没有必要道歉,这只是正常的影视评论而已,即使诉讼,对方也未必占得便宜。对于这场“馒头”的公案,双方最后以草草收兵了事。

术业有专攻,即使大导演斯皮尔伯格,也只不过是给资本打工的包工头。而陈凯歌的长项是娱乐大众,他显然对后现代文学评论是陌生的。不然,文玩,也不会扬言动用法律武器,即使是小学生写观后感,不也要抄袭故事情节么?

所谓的影视评论“侵权”,纯粹是无稽之谈。评论曾梵志的油画,插入当年的一段公案,是想向读者解释,什么是后现代的创作模式。此次,曾梵志被拍卖的油画《最后的晚餐》,就是以同样的手段创作的一幅大型油画。

在写关于曾梵志的文章之前,笔者采访了一位职业画家——南方某高校壁画硕士生导师。我问:“你对曾梵志的《最后的晚餐》怎么看?”他说:“他把达·芬奇的画作改成这样,就是达·芬奇看完也要哭了。

曾梵志《最后的晚餐》的创意,来自于达·芬奇的《最后的晚餐》。

列奥纳多·达·芬奇(1452-1519年),意大利文艺复兴画家,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一个博学者。除了是画家,他还是雕刻家、建筑师、音乐家、数学家、发明家、医学家、地理学家、生物学家和作家等。他的天赋比同时代的人都高,是文艺复兴人文主义的代表人物,也是文艺复兴时期典型的艺术家,是历史上最著名的画家之一,与米开朗基罗和拉斐尔并称“文艺复兴三杰”。

达·芬奇《最后的晚餐》,是一幅大型的宗教壁画,表现的是基督耶稣被捕前,和门徒们最后晚宴诀别的场面,这幅画至今保留在米兰圣玛利亚德尔格契修道院里。达·芬奇的构图巧妙、独具匠心,画面上的厅堂与饭厅建筑结构紧密联结在一起。

壁画在人物的布局上,一反围坐饭桌的方式,把耶稣安排在画面中央。当基督耶稣宣布,在他的门徒中,有人已经出卖了他的时候,门徒们表现出的不同的动作与表情。达·芬奇的人物心理把握得十分精准:惊恐、愤怒、怀疑、剖白和慌张等。

达·芬奇《最后的晚餐》,堪称人类文化史上的经典,几百年来,通过各种印刷品的传播,早已深印在人们的脑海之中。就这样一幅人类经典之作,遭到了国画家曾梵志的篡改。在同为壁画家的眼中,达·芬奇要是看到他泣血之结晶,遭到后人如此的篡改,看完他肯定会哭了。

曾梵志《最后的晚餐》创作于2001年,画作长达4米,高2.2米,是他“面具系列”中尺幅最大的单幅画作,也属“面具系列”最成熟的作品。此画由比利时尤伦斯男爵夫妇收藏至今,直到此次香港苏富比秋拍再次引起世人的关注。

曾梵志《最后的晚餐》和网络短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在创作方式上有异曲同工之妙。他同样以“恶搞”的方式,戏仿了达·芬奇名作《最后的晚餐》。以“恶搞”的方式戏仿经典名作,曾梵志绝对不是第一个,也绝对不是最后一个。

20世纪西班牙超现实主义画家达利,也曾“恶搞”过达·芬奇的《蒙娜丽莎》,他给迷人的少妇蒙娜丽莎,硬是活生生地安上了两撇小胡子。更有甚者,曾经在某个口腔医院的广告上,蒙娜丽莎的门牙被搞得鲜血淋漓。

按照传统的著作权法律,艺术家享有作品的著作权、署名权、出版权,以及作品的完整权。由于绘画作品的特殊性,其他画家“恶搞”著名的绘画,并不是在原作上破坏,而是在复制的原作形式上,进行某些内容的篡改,并不构成对原画作的侵权。更何况遭受篡改的名作,一般都属于人类共有财产,作者者早已逝去,“恶搞者”并不存在侵权的问题。

曾梵志“恶搞”名作《最后的晚餐》,初始创意并不是来自于他本人。那是曾梵志在学生时代,学校食堂的一次文艺晚会中,所有的灯光被关闭之后,当再次亮起的时候,舞台上出现了一幕:一排学生的课桌后面,十几个学生形成了达·芬奇《最后的晚餐》的场景。

在这次演出当中,十几个学生的表演,是一次戏仿的行为艺术。正是因为这次上世纪80年代的校园行为艺术,给曾梵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一素材后来经过发酵,才成为曾梵志“面具系列”中最著名的一幅画作。

达·芬奇的画作,表现的是宗教题材的背叛,而曾梵志的画作,表现的是一个时代中国文化发展的轨迹。画家在作品中,把经典的宗教人物,全部换成了戴着红领巾的少先队员,在桌子前吃着西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