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研究

广州私有文物建筑沦为廉价出租房(图)

字号+ 作者:爱文玩 来源:网络整理 2018-12-24 04:11 我要评论( )

“q庐”业主后人冯女士最近很忙,10天前这幢民间建筑被媒体曝光变成大杂院后,冯女士每天要回一趟q庐,接受相关文物执法整改检查和媒体的采访。 “q庐冬暖夏凉,住起来很舒服。客厅有20多平方米,以前摆放着酸枝八仙台、桥台等家具。我记得小时候父母常常

广州私有文物建筑沦为廉价出租房(图)

  “q庐”业主后人冯女士最近很忙,10天前这幢民间建筑被媒体曝光变成大杂院后,冯女士每天要回一趟q庐,接受相关文物执法整改检查和媒体的采访。
  “q庐冬暖夏凉,住起来很舒服。客厅有20多平方米,以前摆放着酸枝八仙台、桥台等家具。我记得小时候父母常常组织朋友在庭院和客厅搞舞会、烧烤、打麻将。”冯女士回忆道。这样浪漫的场景早已不再。由于所有权分属两人,2004年q庐二楼和侧房卖给一位姓邓的先生,q庐开始在原地保护和计划拆除中挣扎。
  在q庐沦为大杂院前,冯家始终没有放弃过对它进行修复。上世纪九十年代,冯家花了近10万元进行一次大修,换掉两根倾斜了30度的罗马柱,粉刷部分外墙,更换二楼阳台装饰柱等。冯家最后一次尝试修复是冯女士的父亲在世前想把一楼变成画廊,可惜事与愿违,冯老先生60岁那年去世,画廊胎死腹中。
  7年前,冯女士一家搬往番禺区,q庐从此没有了主人的悉心照料,56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搬进了越来越多的租户,最多时达11户。
  在广州253处市级文保单位中,像q庐一样命运的不在少数。近日,记者走访了十多处饱受破坏的市级文保单位,发现不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也沦为廉价出租屋,房屋受人为破坏较为严重,有的楼房密集住着数十名租客,生火做饭的煤气罐随处可见,而有的文保单位则饱受“工伤”变成危房甚至已经无迹可寻。
  文保单位变身“大杂院”煤气罐烟头随处可见
  煤气罐、烟头在不少文保单位内随处可见,令人不安的是房内找不到一个消防器,一旦火灾发生,这些珍贵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可能毁于一旦。租户们反映,几乎见不到文物单位工作人员上来巡查。
  荔湾区梯云东路188号的广安钱庄旧址内部环境令人无法想象它曾经的辉煌。
  广安钱庄原由周氏族人创办,经营国内外周氏家族储款、汇款。1956年公私合营时,成为广安旅店,20世纪80年代初归还周氏家族,现首层出租作商铺,二层以上为民居。该建筑对研究民国时期广州金融业发展具有较高意义。现在这里住着十多户人家,绝大部分租客是附近清平药材市场的搬运工和黄沙水产市场的个体户。
  记者走入广安钱庄采访时,完全想不到有半外挑阳台、雕刻细致围栏的钱庄,屋内竟是另一番令人唏嘘的景象。建筑内中部为梯间,木制楼梯摇摇欲坠,4层楼南北两侧的厅房住满租客,一个房间堆放两张上下铺铁床是常事。楼道中间堆着高高的杂物,每个租客都在厅房内放置煤气罐生火做饭,而记者发现所有厅房均找不到一个消防器。
  租户雷先生告诉记者,租住于此的人看中的是租金便宜,比如他租住的阁楼月租不到200元,楼下租金只要300多元。
  荔湾区和平东路50号侨批局旧址的西关特色趟门已经无法正常拉开关闭,两扇木门被出入的自行车撞得遍体鳞伤,在这里面住着十来户租客,以附近保安为多。
  侨批局旧址与广安钱庄旧址一样,也是租户的集中地。狭窄的房间里挂着滴水的衣服,木箱、纸皮箱和行李箱随地可见,啤酒瓶沿着墙根一水儿排开。前天晚上,记者走访侨批局数个房间时看到,劳累一天的租户们懒洋洋地卧在床上抽烟吃饭,香烟味和厨臭味弥漫着整幢房楼,用脚踩熄的烟头更是丢遍角落。
  位于海珠区的潘氏家庙(又称“潘家大院”)也是名副其实的“大杂院”。这座大院曾经见证了作为“世界首富”的清末十三行潘家的繁荣,它的正门到大院中心的院落曾被4家工厂借用。如今,家庙部分被区房管部门代管,部分出售,产权状况非常混乱。
  由于年久失修,院子里木雕的廊檐和栏杆被侵蚀严重,房门彩色图案基本褪色,大院外墙摇摇欲坠。2011年,潘氏家庙被列入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后,工厂陆续被清除出去,但民间保育人士发现,家庙内部并没有进行维修,而且随着继续的自然破败,里面剩下有价值的文物构件已经不多,要完全恢复十分困难。
  与此相似的还有海珠区的“五知堂”,据说是近代华侨资本家张弼士的物业,虽然还保留着具有潮汕民居和客家民居风格的门楼,但里面剩下的旧式构件也是越来越少。“五知堂”在去年8月挂牌后,仍然保持“七十二家房客”的“割据”局面,而且居住环境十分恶劣。
  越华路116号大院里杨家祠现状不容乐观,这座文保单位曾是马克思主义传播先驱杨匏安的故居,可惜历经几个国企改建为单位公房后,已经面目全非,楼房一角的阁楼不少木板快被白蚁蛀空。
  由于116号大院内建成一批高层员工宿舍,杨家祠便孤零零地缩在一角。租户段先生说,杨家祠屋顶堆着附近几幢高层宿舍丢下来的生活垃圾,每年业主要组织一两次清扫,“有时连花盒都会砸进杨家祠里”。
  据了解,目前有4户人家挤在楼房内。“我在这里住了10年,一直不见有人过来认真修葺。”一名住户说,“有一年曾经因为排水不通从而‘水浸街’,整个杨家祠都进水了”。
  文保单位受“工伤” 或变危房或无迹可寻
  不少文保单位变成危房或者名存实亡,受“工伤”、身处工程“雷区”的文保单位不在少数。位于淘金路47号的圣婴院遗址变成一片施工地,石碑或被毁掉。
  文保单位变成出租房,虽然形成不少破坏,但至少使用用途没有改变。而有些文保单位则因为各种“工伤”而“损手烂脚”。在广州市规划局出示2010年登记的文保单位中,圣婴院遗址的地址为“淘金路47号”,当记者带着这个地址前往探访时发现,这个门牌地址已经消失了。
  圣婴院遗址又称为“死仔坑”,解放前加拿大天主教无原罪女修会办在淘金坑建了一座圣婴院,附近村民习惯称“婴堂”。现在,圣婴院建筑已经无存,只剩下一个埋葬死婴的“死仔坑”和解放初民政局立的《帝国主义的罪证》石碑。2000年,圣婴院遗址被选为区级文保单位,此后一直荒弃。2004年广州本埠媒体曾报道两名小学生在荒地中玩耍,在杂草丛中看见《帝国主义的罪证》石碑,还一时误以为新发现。
  然而,记者前天探访却找不到这块石碑,一位民间文物保育人士称,几年前他前往探寻石碑时,便发现遗址上改成大型露天停车场。前天,车场管理人员称,圣婴院遗址上的停车场年前已经一分为二,另一半地方变成施工地。车场管理人员介绍,石碑就在施工地上。但是记者寻遍工地,除了一堆堆被挖起的红土外,石碑已经无迹可寻。
  另一处文保单位“叶剑英商议讨逆旧址”的墙上写着几个大大的黑色“拆”字,西湖路小马站拆迁正好拆至这座旧址前面5米远。
  叶剑英商议讨逆旧址是一栋墙体斑驳、不起眼的二层旧建筑,却拥有“双重身份”,门外两块牌匾分别是“叶剑英商议讨逆旧址”和“叶剑英讨伐陈炯明草拟电文旧址”。
  记者探访发现这座旧址内部改建混乱,二楼瓦片多处漏水,厨房间里有住户长期用木柴做饭,房顶被熏成炭黑,已经出现数个小面积坍塌部位。住户刘阿姨告诉记者,前年这座旧址已经被城建部门鉴定为危房,“因为房屋不具有建筑特色,相关部门鉴定为危房后从此再没有搭理过”。
  受“工伤”的文保单位不在少数。今年1月份,位于广州恩宁路多宝坊的泰华楼就出现事故。这里本是清代咸丰年间著名的藏书楼,也是广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却因荔枝湾涌第三期拆迁工程而发生沉降,墙体地板多处出现裂痕。由于有关部门在施工前期没有采取任何保护措施,事后的补救措施不足,因此遭到了舆论的诟病。早在去年11月,房屋已经出现异样,尽管有关部门曾派人过来修缮,却进展缓慢。
  身处类似工程“雷区”的文保建筑,远远不止泰华楼一座:作为文物单位昌华新街29号的靓少佳、郎筠玉旧居,室内由于昌华涌的开挖而出现裂痕;荔枝湾涌三期工程的动工,也威胁到包括张活游故居在内的周边文物生存。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博士张智敏表达了这样的忧虑,出于对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的考虑,市政景观工程或者商业建设项目应该慢工细作。“现在很多工程的进度都是非常匆忙的,上百年的老房子很脆弱,经不起折腾,而且历史街区的地下条件也很复杂”。
  ■专家说法
  文保专项资金发放存在实际困难
  南方日报记者探寻的十多处文保单位中,有专家总结文物权属混乱、管理不严、监管不力、私搭乱建是其饱受破坏的原因。记者采访时发现,除了上述客观原因外,文物保护部门缺乏维修资金也成为制约文保单位无法焕然一新的主原。
  不过,今年5月1日起,《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开始实施,规定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所有者可以向文物所在地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修缮、保养补助。广州每年拨出6000万元文保专项资金,私人也可以进行申请,其中市级以上私有文物修缮最高可申请200万元补助。
  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私人业主目前还未申请过这笔资金。
  中国文物协会专家组成员、广东省博物馆原馆长邓炳权介绍,私人业主申请维护资金存在不少实际困难,比如一些文保单位所有权分属多人,有人希望维修保护,有人盼望坍塌新建,业主意见不统一造成申请困难。此外,申请维修资金必须要有一个可行性方案,不少业主花不起钱请设计师,这也会导致申请得不到批准,“不过,既然广州市出台了文保专项资金的政策,业主就要积极想办法申请”。
  外租要引导使用人进行保护
  目前,私有文物大都被外租给多人使用的情况,陈家祠(广东民间工艺博物馆)副馆长李继光认为只要没有损坏文物,,出租也是再利用,“不出租既不现实也不可能,关键是要确保它不被破坏。业主和使用人都有责任保护好文物,应该引导承租者如何保护文物,要明确告知租户哪些是不可以损坏的。”
  李继光认为,目前法律法规对文物保护不力的情况大都处以罚款,但执行起来却很难,所以加强大家的保护意识很重要。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教授郑力鹏表示,广州荔湾区跟每一处文保单位的业主或使用人签订了合同,明确将文物法规和责任告诉对方,这样对落实具体的保护责任有很大好处。
  出于保护考虑可改变使用用途
  中国文物协会专家组成员、广东省博物馆原馆长邓炳权说,广州文物保护可以参照国外的先进经验,不要死守着文保单位不能改变使用用途的做法。
  针对目前的活化保护,张智敏还指出,保护方案存在同质化的问题非常严重。“现在大部分文保单位都被政府用来做博物馆,实际上,一个城市不需要那么多博物馆,如此大量的民居、骑楼也无法开发为博物馆。”张智敏也表示,将来应该在文物评估上更为严谨,而将更多的旧建筑纳入历史建筑,引入更多的活化功能。
  邓炳权建议,私人业主可以考虑把整幢建筑出租给对文物有兴趣的使用人,并且商定使用人应尽力维护保护,比如出租给人办画廊、展览,“虽然这改变了文保单位原来的使用用途,但是只要不造成破坏,相关部门也可以将其纳入考虑。文物保护要进行积极性保护,租给有兴趣的人总比租给不爱护的人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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